各地、各单位在推荐、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疑义的学历证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或要求其提前到省教育厅所属的“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并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联系方式: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络服务部;联系电话:0451-82332055;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网址:www.work.gov.cn。
2、资历要求
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应同时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定职表)。中、初级任职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3)报考专业要求
报考专业应与《医师资格证书》类别、专业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一致;申报单位应与医师执业地点一致。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分别设101个专业(见附件1)。
(4)考核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技术考核,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八、组织实施
2012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5971190、85971181。各考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各考点卫生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