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高级职称
资讯
报名时间 准 考 证 考试查分
考试大纲 历年真题 职称论文
专业
普通外科 妇 产 科 普通内科
全科医学 儿 内 科 急诊医学
口腔医学 麻 醉 学 更多专业
各省动态
北京 天津 河北
上海 湖北 江苏
浙江 安徽 更多省份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浙江 > 正文
浙江金华市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金市职改办字〔2012〕36号
更新:2012/5/31 字体:

    五、有关评委会要求

    1、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评审专家库,及时调整、充实专家库成员,并按规定组成评委会。对个别违反评审纪律,或对评审工作不认真、不公正的成员,应及时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2、各中评委办公室应把评审时间安排、送审材料具体要求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请将本系列的评审工作部署文件报送市职改办,以便在金华培训网上发布相关信息。

    3、各中评委办公室在完成本年度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后,需填报《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附件7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6),提前15日送市职改办,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4、各中评委办公室应积极探索论文答辩、面试、量化测评、成果展示评价方式,以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质量。

    5、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应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做出处理。

    6、各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应按新版资格证书要求采集评审对象信息(含照片)。

    六、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申报的有关材料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2、各评委会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有问题的材料要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8)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并收回相应的资格证书。

    七、外语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仍按金市职改办字〔2010〕4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国家将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行“评聘结合”改革试点,省里要求今年未试点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原则上要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学校应该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空岗数内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任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2、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权限、申报程序等均按原规定执行(不含义乌市)。非公经济组织报送评审材料可按属地关系通过当地工商联或人事代理机构统一送审。各系列中评委办公室应加强与县(市)、省厅部门的上下沟通,确保今年职评工作顺利进行。

    3、除国家、省规定的会计等考评结合的系列外,凡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参评专业技术资格。已正式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也按此规定执行。

    4、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聘等问题可免费拨打服务热线“0571-12333”进行咨询。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表》以及本文所列附件中的表格,均从金华培训网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栏目:“表格下载”中的“专家职称博士后”栏或“业务指导”中的“职称工作”栏)。

 

附件:

    1、2012年度各中评委评审时间安排表

    2、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3、破格推荐     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4、职称外语免试审核表

    5、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6、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7、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

    8、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委托评审函

    10、评审材料清单

 

 

金华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2012年新疆自治区儿科护理卫生高级职称考试
2014年江苏卫生和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
2013安徽省卫生高级职称报名时间
2012年黑龙江卫生高级职称外科护理学专业考
福建省2011年医学高级职称肾内科专业考试宝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