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熟练掌握四肢骨折脱位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与外固定架固定术。
2、熟练掌握截肢术。
3、熟练掌握四肢血管神经损伤修复术。
4、熟练掌握四肢骨关节病灶清除术。
5、熟练掌握腰椎间盘突出摘除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能开展四肢骨端粉碎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2、能开展骨盆骨折内、外固定手术。
3、能开展肩、髋关节离断术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4、能开展断肢(指、趾)再植术。
5、能开展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6、能开展四肢肌肉、肌腱松解、成形或功能重建手术。
7、能开展四肢截骨或关节融合手术。
8、能开展四肢良性肿瘤切除植骨术。
9、能开展椎弓根钉内固定术。
10、能开展脊柱微创与介入手术。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从事病房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2年。能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能解决下级医师在本专业范围内遇到的常见疑难问题。诊断及手术治疗疑难重症不少于50例。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医院等级评审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