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审经费
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申报评审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收费标准为430元/人。请在报送材料的同时缴付。
六、工作要求
(一)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评审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照职称工作纪律进行处理。
(三)上报材料要求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报局职改办。
附件2:评审上报材料目录和要求
附件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