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杭州市卫生局杭卫发[2012]144号文件通知,现将2012年度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资历要求。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取得博士学位受聘中级职务满二年;申报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受聘副高级职务满五年;大专学历申报评审社区(乡村)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须受聘中级职务满七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年份不能算作任职时间。
(二)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大专学历可申报评审社区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专业对口)者,取得学历前后任职时间可以相加。
(三)论文要求
1、申报副高:大学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交已在二级或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2、申报正高:大学普通班和1982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交已在二级或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在三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其中1篇论文必须发表在一级医学卫生刊物上。
3、申报社区(乡村)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2篇;申报社区(乡村)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有在三级及以上医学卫生刊物上发表的论文3篇。
4、发表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本专业的第一作者的论文。
5、2010年1月1日以后发表的论文,按浙江省“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0年修订稿”执行; 2009年12月31日前发表的论文按以往“名录”执行。发表的论文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正式发表。
(四)申报专业
1、申报医、护类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其中,医类人员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类别应与执业医师资格类别相一致,不得跨执业类别申报。
2、社区(乡村)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具体要求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村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浙人专〔2006〕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