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1 、评审委员会或同行专家推荐。由评审委员会推荐,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审查,由所在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同意后,以专题报告报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按正常评审要求参加统一评审。经本专业(学科)组评议一致同意,评委会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实到评委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再由评审委员会填写《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评委会推荐表》一式两份,并出具专题报告,连同相关评审材料报送省人事厅职称处。所用 “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情况登记表 ” (简表)、材料装订及其它附件,与正常评审要求相同。
由同行专家推荐。个人申请,并填写《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审查,所属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将本人主要代表成果(可为论文、论著或其它学术成果)两件以上,以匿名的方式送请三名以上国内知名专家(申报正高者)或三名以上省内知名专家(申报副高者)审查鉴定,鉴定结果一致认为达到相应水平。再由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填写《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同行专家推荐表》一式两份,并附市人事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的专题推荐报告和同行知名专家的审查鉴定意见,连同其它相关评审材料报送省人事厅职称处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2 、由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3 、省人事厅对评审结果审核批准。
四、附则
第六条: 特殊人才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违反程序操作,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程序申报者,取消本人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特殊人才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费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 ○○ 六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