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高级卫生职称评审的推荐条件按照我省《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其中中医专业参照《实施细则》附件1《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中的高级资格条件执行。
从去年开始,对省、市(州、地)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的要求所作的调整继续执行:即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3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4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其中必须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以最新版《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同时按照省人事厅黔人通〔2008〕79号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卫生等7个系列推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度,申报人在报送材料时指定一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为代表论文,并提供用word制作的该论文电子文档,由系列主管部门统一编号,隐去作者姓名,随机送请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正高级职务专家进行审评。审评专家主要对送审论文的理论水平、可行性、科学性、创新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供500字左右的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对申报人员理论水平进行判断的依据之一。
破格评聘条件仍按照《贵州省破格申报晋升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试行办法》(黔人通〔2007〕151号)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1、职称外语政策执行国家和我省现行政策。
2、放宽、免试计算机条件。放宽条件:1976年底以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2008年9月30日以前年满50周岁;在县(不含市、州、地所在地的县级市)工作的人员,参加当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统考而未取得合格证书,可凭当年成绩通知,先申报评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的,在首次聘期内要取得国家合格证书或参加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班学习并合格。免试条件: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已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以及同级转评的;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必须按规定有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经历。遵照中发〔2002〕13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县及县以上各级医院中凡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后聘任主治医师或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临床医务人员(截止申报评聘当年9月30日以前男不满55周岁,女不满50周岁)必须具备此项条件,并填报《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附件2)。不具备者,一律不予推荐评审和聘任高、中级职务。
(四)具备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省、地两级单位聘任担任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具备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0学分,其中I类学分20分;推荐评审正、副高级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应具备125学分,其中晋升正、副高级均应具备I类学分25分;县级单位[不含省、市(州、地)所在地]聘任担任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及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相应具备省、地两级单位所需学分数4/5的学分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县以下单位(不含县)聘任担任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及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相应具备省、地两级单位所需学分数3/5的学分(请按本文所附《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附件3)申报)。学分验证工作仍分别由省、市(州、地)、县同级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负责,其中贵医附院、遵医附院、省医、省疾控中心分别由本单位验证,省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进行抽验。
(五)申报正、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答辩考核。答辩考核程序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试行)》(黔人通〔2005〕63号)文件规定执行,答辩考核时间届时通知。
附件:1.2008年贵州省申报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应提供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2.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
3.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
2008年度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 黔卫发〔2008〕81号
2012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