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表格均可在省卫生厅网站下载。每名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都要准备两个档案袋,封面注明参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参评资格名称、是否破格、申报专业(需具体专业,如:心内科、普通外科、妇产科等,不能统称为医疗、预防等专业)。其中一个装原件,并在装原件的档案袋上注明原件名称及件数,卫生厅职称办审核后原件当场返回,经手人签字,以防原件丢失。
五、申报程序
按照《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规定,本评委会只受理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和省直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及委托评审中直单位统一报送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参评人员材料,不受理任何个人申报的各类材料。
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公示、主管部门核准、市州人社部门复核、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市(州)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统一将有关纸质材料报省评委会。
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申报时,须提供各类证件的原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所在单位要由单位领导、专家、人事、监察机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评议。通过考核确定的拟参评人员在报送评审之前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学历、毕业学校及时间;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及年限;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奖单位;主要论文著作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等情况(具体格式见附件)。并将公示表格随申报材料上报评委会。单位领导、人事、纪检、专家意见均要在申报人《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栏中予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