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3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下列荣誉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抗震救灾模范、抗震救灾英雄)称号。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医学中专毕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不少于9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2)受聘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3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3)受聘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5年以上。
在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艰苦边远山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调离这类单位或地区后,不再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特殊政策。
(4)对未达到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规定学历的人员,在民族地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9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并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在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支援服务满2年且考核均为合格的内地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免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在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支援服务满2年且考核均为优秀的内地卫生技术人员,可提前1年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4.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正高级技术资格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5年以上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在晋升正高职务时其学历按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对待。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受聘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3年以上,在任期内获得以下荣誉之一的人员: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含抗震救灾模范、抗震救灾英雄)称号。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6.申报医师类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
(2)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
(3)受处分者在处分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