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2年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破格条件
(一)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省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医、药、护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成都市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除外)。
(二)申报晋升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是在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民营、集体,下同)内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并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考试合格或全省医古文、 藏语文统一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符合先评后补及免试条件者除外)的人员。破格人员仍按省职改办[1992]69号文件要求进行。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按川职改办[2000]37号文件要求进行。
(三) 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同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暨艰苦边远县(附件11)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选择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但不得同一年同时申报评审四川省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四川省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