㈥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申请晋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必须符合原省人事厅《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标准条件。申请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我厅统一组织的业务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㈦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申报当年年底;论文(专著)、奖项等材料截止到呈报部门(单位)确定的申报人员信息公示时间。
㈧ 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0]235号)的规定执行。
三、关于报送高评委专家信息库问题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按《关于填写和报送我省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专家信息的通知》(鲁卫人函[2009]23号)要求,认真核对并更新相关信息,于2012年10月25日前将更新后的专家库信息报送至厅卫生人才交流中心。2012年度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报评审或评审时间不能保证、健康状况不能胜任评审工作的专家,请各单位予以专门注明。
四、工作要求与工作纪律
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职称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媒体、宣传栏、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讲解卫生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政策、信息与工作要求,让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申报人员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和工作要求医学;全在'线。
㈡各呈报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要求,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规定组织好申报推荐与材料的填写、审查和报送工作。对经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材料,不得予以呈报。申报材料上报后不能随意更换,材料上报应由专人负责,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㈢为维护申报、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各呈报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公示制度,实行单位申报推荐全过程公开,将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和材料进行公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主动公开单位职称受理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以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咨询答疑。对举报反映评审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对在申报推荐和评审材料报送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材料报送联系电话:0531-88199600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 0531-67876261、67873171。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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