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2012年山东卫生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青卫人字〔2012〕24号
各区(市)人社局、卫生局,市直各单位人事部门,省驻青有关单位及各医疗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2〕146号)文件,为做好2012年我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呈报的程序
我市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及业绩材料。
(三)学术宣读。自2010年起,要对送审的论文、论著、科研立项及成果按要求在本人所在科室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公开宣读,接受不少于本科室人员总数90%人员的评价,评价情况作为职称推荐的参考依据,学术真实性达不到60分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七)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晋升正高申报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晋升副高申报系统生成的《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以下简称《信息核对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5天。专业技术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八)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单位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申报人、审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
(九)组织填写《 “六公开” 监督卡》。
(十)申报材料经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同意推荐晋升ххх职务任职资格)后,按规定时限报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应呈报的有关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医学全在.线提供。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须使用统一规范的印刷表格,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
2、《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原件一式3份。
3、正高:《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原件一式3 份(A3 纸型打印) ;副高:《申报评审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信息核对表》一式1份(A4 纸型)。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 份(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000 字以内,A4 纸打印)。
5、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卫生正高原件、复印件各1 份;卫生副高提交原件)。
其中:《一览表》、《信息核对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项;“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以下简称“论文、著作、作品”)栏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卫生副高在研科研课题须为省部级以上立项,并须提供立项文件;通过鉴定的须提交项目鉴定表原件,且项目鉴定表课题承担人一页应有鉴定部门的公章。科研成果获奖的应同时提交项目鉴定表、获奖证书原件。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行政奖励、荣誉称号及专业学术团体兼职等证书、证明原件每项不超过3件。
6、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正高原件、复印件各1份;副高提交原件)。遗失者,可提交本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应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单位主管人事的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单位聘任文件及聘书原件;申报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封皮紫红色;卫生正高报原件、复印件各1份;副高提交原件)。
8、有效期内相应级别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职称外语考试选择英语的,应分别提供符合要求的卫生类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符合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条件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卫生正高报原件、复印件各1份;副高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