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卫生局2013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通知
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的通知》(桂卫人〔2012〕218号)安排,2013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13年3月16、17日进行,为了做好我市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1.凡在北海市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报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能力考试;不在北海市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其户口、档案仍在北海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户口、档案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予以确认,按规定程序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2.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可报名参加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二)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执行。
下列人员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用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15日。
北海市材料收集、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月24—25日。
现场确认地点:北海市卫生局大院医学考试中心(北部湾西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