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四川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论文和科研要求
(一)论文要求。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出版、发表的本专业著作、论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三级医疗机构在A类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著2篇以上)。
2.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已正式出版)1部以上。
(二)科研要求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此项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项目,尤其对三级医疗机构申报人员应进行重点考察。
聘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含同级政府颁发的同等级别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综合研究课题1项或县级政府单项研究课题2项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已结题(以科技成果完成者证书为准)或课题进展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以项目申请合同书为准,并提供年度执行报告)。
3.获得本专业新技术国家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