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必须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他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必须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民办高校等代理人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可由用人单位申报,但必须经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审核。
3、中央在鄂单位人员,必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相关评委会发出接受函,方可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
(二)报送各专业高评会办公室的材料: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提高申报的规范化,制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4)作为参考。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和公示证明(见附件3)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2013年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原件由市州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8、2011、2012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申报人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申报高级任职资格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的程序,报省职改办或市州职改办(或省直部门)审批。
六、其他具体要求
1、为方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经省职改办商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将各专业高级水平测试、受理材料时间、评审时间统一安排并集中公布(见附件1)。因故需变更的,应提前一周报省职改办。各地、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各高评委会办公室要做好专家征集、更新入库工作,按《关于2013年规范全省各专业高级评委会评委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4号)要求,各高级评委会办公室应于4月30日前,将“评委入库信息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本报送省职改办。
3、全省各专业高评委会办公室关于水平测试和申报材料的通知,应先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印发,以省职改办在湖北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4、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会接收材料截止的时间。
各地各单位在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职改办报告。
附件:1.2013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水平测试、受理材料及评审时间安排表
3.单位公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