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赤人社办发[2013]93号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职称改革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规范评审程序,提升评审质量,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我区2013年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27号)精神,现将《2013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尽快部署,抓好落实。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3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评审质量为核心,以规范评审程序为重点,以创新评价机制为动力,在改革、创新、规范、服务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职称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评审有关政策。
1、通过控制申报比例,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其中中小学教师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中小学教师已设高、中级岗位数5%的比例推荐申报;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单位已设高、中级岗位数10%的比例推荐申报(已开展考评结合的卫生、经济系列不实行申报比例控制)。
申报比例以旗市区为单位统一衡量,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以主管局为单位统一衡量。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所辖地区中小学教师和其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数额,分别下达申报职数;须统筹安排,严格把关,总量控制。其中破格申报人员、乡镇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含乡镇中小学教师)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民办学校教师申报,由各旗县区根据当地情况,比照公办学校同类人员,严格控制申报比例。
2、为了更好地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今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率要在以往基础上适当降低。
3、改革完善正高级(优异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制度体系。其评审条件待上半年重新修订后印发实施。
4、在卫生(蒙医、药学专业除外)、经济系列高级,艺术正高级,农业、畜牧系列正高级,电力工程、播音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新的评价方式。
(二)申报评审时间
1、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各旗县区、各系统主管部门要在4月10日至5月10日完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公示、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在6月1日至6月28日完成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公示、汇总、上报等工作。具体报送市人社局时间表附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月11日至5月31日期间完成高级报送材料的整理、归类、汇总、总结及上报工作;在7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完成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整理、归类工作,做好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评审时间
9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领导下,完成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各旗县区要在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及时将通过人员备案花名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月1日至12月30日,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将通过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各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将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下发核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