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经组织选派到藏区工作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的援藏卫生技术人员。
(4)医学中专毕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职务满9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合格;
②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3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
③取得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工作5年以上。
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报考条件报考本专业相关知识。
(二)报名参加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任现职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报考)。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医药学或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中医药学或医学博士学位,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中医药学或医学硕士学位,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中医药学或医学本科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中医药学或医学大专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6)中医药学或医学中专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可破格报名参加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的专业知识考试: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聘用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3年以上,在聘期内获得下列荣誉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