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能力测试和论文答辩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卫人发〔2013〕122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人事处:
为做好2013年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关于2013年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卫人发〔2013〕76号)有关要求,定于2013年6月组织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人员的业务能力测试,7月组织所有申报人员的论文答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能力测试
(一)测试范围。全区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的申报资格和条件,拟于2013年申报全区卫生系列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参加业务能力测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不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不得提交评审会评审。
(二)测试专业。自治区卫生厅按照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用分类标准对我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进行专业分类,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本人从事的专业从专业分类表(见附件1)中选择相应的报考专业。对于分类表中未开考的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相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