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自然科学、艺术、群文、图书、文博、电影、卫生、农业、律师、高校、中专、技校、中学、小学、实验、新闻、医药行业等系列(专业)晋升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与继续教育挂钩。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与年度考核挂钩,上年度考核优秀(优职)和任职期间多次被评为优秀(优职)者优先晋升,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报当地人事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需要公证的,可通过司法公证机关公证),其中《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须在申报对象工作单位公示一周以上,并经相关单位证明(盖章)。然后向指定的受委托责任单位申报(具体见附件1)。教育系统未实行评聘分离单位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在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额内,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原申报渠道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资历、职称外语合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部门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请人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凡晋升中、初级资格的,均需采用增有量化评价内容栏目的新表;晋升高级资格的新、老表均可使用)。《晋升(推荐)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公示表)》(见附件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有关材料必须按要求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所需材料具体份数见负责组织评审单位的通知。
(三)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全省统一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浙人专〔2007〕57号)规定(此文可登录温州人才网“职称工作”栏目下载),经评审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律使用新版证书,各评委会在部署今年评审工作时,应按新版资格证书要求采集评审对象信息(含照片)。接受申报材料或履行初审把关的单位,须按评审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确认材料真实有效后,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汇总后一律填报新使用的《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见附件3)1份,其中破格晋升的申报对象要明确写明对应的破格条件条款;《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盖章上报的同时,须附上电子文本(优盘、光盘或发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