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德州市第二次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德人考函〔2013〕2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新增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78号)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1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德州市2013年第二次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及科目(模块)
(一)凡根据《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及有关规定,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2013年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按照《2013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所列类别要求进行报名。
(三)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正高级和副高级)者,须在第1、2、3、5类科目(模块)中选取3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另外还应根据各自岗位和从事专业工作的特点,在第4、6、7、8、9、10、11、12、13、14类科目(模块)中选取1个科目(模块)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