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外语、计算机、论文、继续医学教育要求
(一)职称外语政策仍按原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1号)执行。申报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外语合格证书必须是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晋升条件。
(二)凡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县级以下(不含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时,计算机免试。
(三)报考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计算机不作为报名的必备条件,但在岗位聘任之日前,必须通过考试范围中的一个模块的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计算机合格证书,否则不予聘任。
(四)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考试模块不允许重复选择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计算机合格证书必须是在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重新获得的。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的6月30日(以发证时间为准)。
(五)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供论文要执行《关于申报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供论文有关规定和要求的通知》(辽卫函字[2004]468号)的规定,期刊截止时间为申报年度的6月30日(以期刊出版日期为准)。论文须发表在印刷型期刊上(发表在电子版期刊上的论文无效)。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提供的论文必须是在取得现岗位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发表的,否则不能作为申报晋升的条件。
(六)对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省卫生厅核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申报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中医药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五、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推荐方法
(一)申报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社)部门审查的申报程序。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申报人员由所在市(县)卫生局、市(县)人社(事)局共同审核后推荐;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厅直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审核后直接推荐;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由人事代理部门推荐;中直、部队驻省单位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评审委托函,并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方可申报。外省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作由其聘用单位负责逐级推荐。离退休人员的申报审核由其离退休前所在单位负责,并逐级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