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医学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民营、集体)从事西医(医、药、护、技)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及成都市市属单位申报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离退休后仍受聘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13号)规定考评范围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但不得在同一年同时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