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已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1、服务意识差,与病人争吵并造成恶劣影响,病人或监督单位投诉到本单位、新闻媒介或上级主管部门,经查属实的,延迟一年申报。
2、年度考核不合格(称职)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3、近五年累计病假或事假超过6个月者,延迟一年申报。
4、任职期间待聘一次,延迟一年申报。
5、医疗差错者,延迟一年申报;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三年申报。
6、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病历、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实,延迟三年申报。
7、经查实有严重违反医德医风者,延迟三年申报。
三、报送材料有关事项
(一)报送材料内容
1、各县区人社(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商洛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情况统计表》1份。
3、《商洛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简表》5份。
4、《商洛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汇总表》15份。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全科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预防、妇幼保健、药学、护理、卫生技术等十一种专业类别,分副高级和中级填写。
申报单位在报送《商洛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汇总表》的同时,还需报送Excel电子文档。
4、《商洛市乡镇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单位意见栏内写明“同意推荐×××同志晋升×××专业×××任职资格”,此外还应注明单位推荐形式、结果和公示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1份;任职期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6、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科研课题专题报告以及荣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科研论文或专业研究分析文章2篇,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8、任现职期间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病历或业务专题报告,申报高级资格提供3份,申报中级资格提供2份。
(二)报送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