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博士研究生(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个月,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上述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基础上,应再延长考核认定时间:
(一)在见习期(或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违犯计划生育受到处分的,处分期结束后应延长一年;
(二)考核不称职的,每次延长一年,并按次数累计计算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三)考核基本称职的,每次延长半年,并按次数累计计算。
第七条 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效材料:
(一)《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二)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三)学历、学位、资格证书;
(四)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实行从业准入要求的,还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 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应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成立由具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单位分管领导、人事干部组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评议工作小组,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申报人员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评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超过工作小组人数半数视为通过。
考核评议结果应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和公示情况填入《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自主评审权的单位及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评聘结合”或“评后即聘”的单位,应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考核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