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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报送2013年度全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鄂职改办函[2013]165号
更新:2013/7/16 字体:

(十二)任职期内相关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十三)破格、转评申报人员还需另外提供经省职改办审批的《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复印件;

(十四)《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见附件8)。

四、申报材料公示审核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材料,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向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申报的材料要求实行单位内公示。具体要求如下:

(一)凡申报评审计划生育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个人申报材料需由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组织实施公示,公示公告式样和内容见附件5。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所有信息应在申报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材料需张贴在本单位出入人员较多的醒目位置。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

(二)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材料上报前发现的问题,单位未调查核实,未形成明确结论的,单位不得上报材料;在材料上报后发现存在问题的,所在单位应写出专题报告,经省职改办审定同意后取消评审资格。

(三)各级人社职改、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采取抽查的办法,对各有关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对未按公示要求进行公示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对谎报公示情况或帮助作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四)省计划生育专业高评委办公室不直接审核原件,由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包括有关表格)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把关,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须经申报者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和市州职改办审核原件后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凡未加盖公章、签字的复印件,不予受理。凡发现申报材料(包括有关表格)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五年,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批评。

(五)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专业负责审核,严格根据申报者实际所从事的岗位核对其申报专业。对于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申报者,省计划生育高评委不予受理。

(六)报送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在经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要求是第一作者;论著必须有出版书号;在全国性、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必须是收入公开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评审材料必须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打印。纸质材料仅接受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不接受其他手填或自排版形成的纸质材料。每份申报材料都必须经过认真整理,装订成册。评审表,花名册请勿装订,一览表只装订一份。凡上报评审材料零乱无序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职称评定”的“表格下载”中下载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并安装。按系统提示上传相片,录入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并将数据导出,以参评人员姓名命名(如:张三.mdb)。上交申报材料时需将导出的**.mdb文件一并上交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二)申报材料含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和照片1张,以市州为单位统一造册上报。受理评审材料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至8月5日,逾期概不受理。受理材料单位为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226室,邮编:430071,联系电话:027-87238610,联系人:谢汉英、黄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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