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
1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5)1份。
17.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赴四川汶川、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并完成医疗救治任务以及参加首都对口支援什邡医疗卫生服务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应证明,1份。
18.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1份。
六、报送地点
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地址:北三环中路37号,市血液中心院内
电话:82082627 82083208
附件1、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
附件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附件3、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
附件4、核心期刊目录一览表
附件6、委 托 评 审 函
附件7、北京市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
附件8、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
更多北京医学高级职称信息(www.med126.com/zhicheng/beijing/)
全国卫生高级职称考试、评审汇总(www.med126.com/rencai/)
免费下载高级卫生人机对话模拟练习版(www.med126.com/ksbd/softclass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