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卫生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办)办公室、林(垦殖、园艺)场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办公室:
根据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鹰人社字[2013]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我市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改制后无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向市职称办申报。
二、 资格条件
1、2013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赣人发[2005]10号)中“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2、取得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外省来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省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照《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申报评审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要求,不是通过条件,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把关,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才能申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资历业绩起、终算时间
1、2013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资格起计算。
2、在2012年12月31日前已到退休年龄,未经市人保局批准延聘的人员,即使没有办理退休手续,也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四、评审通过率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实行比例控制。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实行比例控制,2013年评审通过率要在2012年基础上继续下降。
五、有关评审政策
1、从2013年起,留学回国人员来鹰工作3年内,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台阶”限制,按《江西省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26号)申报审定专业技术资格。
2、从2013年起,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按《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13]3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