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主治(主管)医(技)师资格后,受聘主治(主管)医(技)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治(主管)医(技)师资格后,受聘主治(主管)医(技)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主治(主管)医(技)师资格后,受聘主治(主管)医(技)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问题;
(二)主治医师能独立承担专科查房工作(含案例分析讨论、临床病理讨论等),独立完成部分疑难病例的院内外会诊工作;主管技师能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性能及保养维护要点,每年参与或指导技术操作500次以上,独立完成较复杂的技术指导工作或咨询工作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参与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工作,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
(四)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应用于实践1项以上;
(五)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4.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1项以上,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认可。(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