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主管医师资格后,受聘主管医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管医师资格后,受聘主管医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主管医师资格后,受聘主管医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
(二)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组织完成较大型疫情、毒情的调查处理、专项调查、疾病防治等工作1项以上;
(三)熟练掌握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技术,主持制订市级以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防治方案、管理办法及中长期规划等;
(四)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进行本专业科研课题的立项、设计及实验实施工作,或引进、开发的新项目、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专业实践1项以上;
(五)指导和审核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实验设计、专项调查、防治方案、专题报告及总结,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二)取得下列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科技成果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市卫生行政部门立项科研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4.主持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1项以上,达到市内领先水平,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认可。(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篇以上;
(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编著者)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和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本款仅适用于县或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
第九条:破格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卓著,学术和专业技术上有较大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但取得主管医师资格后,受聘主管医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取得主管医师资格后,受聘主管医师职务3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科技成果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3.市(厅)级科技成果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4.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国家级1篇以上);
2. 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期刊2篇以上)。
第十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规定,提交第二、三(或九)、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预防医学副主任医师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表格样式等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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