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考试中心关于组织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能力考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省卫生厅〈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65 号)文件精神,我省卫生系列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实行考评结合,所有申报参评人员均须参加全省2013年度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能力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能力考试,拟定于2013年9月28日进行,考场设在太原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二、报考范围及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批转省卫生厅〈201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3]65号)晋升资格条件,方可申报相应专业和级别的专业能力考试。
三、考试内容:
1、考试范围:考试范围为申报人员所报专业要求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2、考试专业:考试专业为114个,见《2013年山西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
3、考试形式: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
四、考试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卫生厅委托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五、考试费用:不另收费用,考试费用包括在评审费用内。考试未达当年划定的合格或破格晋升标准,评审费用不予部分或全部退还,次年也不可免费参加考试、评审。
六、考试效用:专业能力考试是考评结合中的一项程序,考试成绩须达到正、副高分别确定的合格标准线,其中破格晋升者须达到优秀,才可继续参加答辩评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