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关于做好2013年职称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川职改办〔2013〕14号
各市州职改办,省级各部门: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证书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职改办〔2012〕16号)下发后,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对证书管理、申办、发放进行了规范,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但也存在个别单位不严格执行办理程序,相关责任人审核把关不严,签字、盖章不规范,擅自由不具权限的单位甚至个人办理证书等问题。为认真贯彻川职改办〔2012〕16号文件和省人社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职称证书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严格证书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职称证书管理;要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建立健全证书管理规章制度;要配备专人负责证书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查验、审查、办理等职能职责;要在证书管理各个环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机制;要提高服务意识,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优质服务。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印制职称证书,不得超越权限发放证书,不得扩大范围发放证书,不得违反程序发放证书,不得违规收取费用,不得违规使用印章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二、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市州职改部门、省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审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证书办理。各地各部门报送省职改办的签章凭条、发证名册等材料须由市州、省级主管单位的职改(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发并加盖职改(人事)部门印章;复印件由承办人注明“原件已审,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以及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具有审批权限的县级以上单位职改、人事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证书办理程序,切实做好证书发放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档案资料。加强职称证书档案资料管理,发放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时,要将汇总编制的《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纸质文档和电子版文档报送省职改办,并分别由省职改办和市州职改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存档;发放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时,须按权限编制《××市(或州、厅、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并存档。各市州职改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2014年1月底前将2013年度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放基本情况报省职改办。
省职改办证书办理联系人:钟良军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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