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印发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卫发 [2013] 204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工作“人才下沉、资源下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单位接本通知后,应尽早安排有关工作,确保此项制度落到实处。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卫生工作“人才下沉、资源下沉”要求,结合我省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是指省、市级医疗(不含急救中心、疗养院等,下同)和疾控机构的医生,在晋升职称前下派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三条 城市医生在晋升职称前,必须达到规定的基层服务时间要求,并作为晋升中、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第四条 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必须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讲究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并按基层卫生工作需求,充分发挥城市医生的特长和作用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第二章 下派对象和单位
第五条 下派对象为需晋升主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含中医专业,下同)的医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作要求:
(一)至晋升当年年底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