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年前,由申报者本人从(50倒一览表》中挑选5份原始病案(要求合三个年度)上报评审。2015年开始,由评审专家从{50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5份原始病案进行评审。病案一旦抽取,不得调换。随机抽取的病案中一旦有丙级病案或个人未按抽取的病案号提交相应病案原始件,均作为不能通过评审处理。
(2)病案须为原始件,符合卫生部《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审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能反映申报者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
(3)申报副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申报者的查房记录等考察其诊,疗能力;申报正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的诊断治疗方案考察申报者诊疗能力。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9.专题报告:
(1)麻醉、护军、口距、皮肤、整形、生殖医学、医技和其它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专业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5份。
(2)专题报告书写要求:
•题目、申报者姓名、单位
•材料
•方法
•结果
•讨论并需附能证实专题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要求为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材料,一览表项目包括病案号、治疗吕期、姓名、性别、年静、手术/治疗名称)。每个专题需包含至少10个病例。2015年前,临床、检验、影像、麻醉、护理等专业的申报者,每个专题由本人提供包含审报者本人管理或发出报告的原始病案,其他专业申报者提供相关原始资料1份;2015年开始,由专家随机抽取1份原始病案或资料提交评审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3)专题报告内容应与考核登记表中登记的岗位与申报专业相关。
(4)护理专业申报正高时可提交管理类专题,但不得超过两份;中报副高不得提交管理类专题。
(5)每例手术麻醉须有五单(术前访祖单、知情同意书、三方核查单、麻醉记录单、术后随访单),缺一不可,且须本人签名。
10.按评审标准要求提供本专业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1)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字数须在1500字以上,所用资料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材料,并按规定的篇教注明代表作并附论文资料来源或临床资料一览表;
(2)能证实论文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至少1份(要求为任现职以来的材料);
(3)任职期间,基础性研究论文仅限1篇;
(4)论文仅认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予认可;(5)提交的论文、著作、主持开展的项目以及获得科技奖励
的项目内容必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
11.提交本人撰写的有关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综述资料1份,具体要求知下:
(1)参考文献20篇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