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3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淄卫字[2013]199号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根据《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考核管理规定》,为落实继续医学教育与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相结合的配套政策,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有关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3〕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定于9-10月份对全市有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任期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标准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拟申请参加2013年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拟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且属于以现有资格申报上一级资格情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拟申请参加2013年延续注册的护士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4.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参加卫生系列职务聘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5年,即对考核对象在2008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标准
按照《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学分累计和审验,凡考核周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少于25分,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者,可认定为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合格:
1、2008年参加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防治技术专题应急培训,分别经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