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基层要求连续工作,一律不得累计计算服务时间。
服务基层时间只能用于当期聘任资格申报或评审,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能再重复使用。
四十、服务基层和进修学习期间执业是否属于超范围执业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精神,执业医师到基层定期服务和赴上级进修学习可按原注册执业范围执业,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四十一、凡列入基层定期服务范围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技术资格,要提交哪些材料?
凡列入基层定期服务范围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技术资格必须提交《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定期工作考核表》或《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锻炼表》。
四十二、在服务基层和进修学习要求上,申报人弄虚作假有什么后果?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提供服务基层和进修学习虚假证明者,3年内不得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四十三、那些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按照《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办发〔2005〕3号)规定:凡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应取得继续教育学分。
四十四、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
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以上医院)、县级及以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四十五、继续教育学分有哪些要求?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积累制,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周期(从现任职年度至申报晋升职称年度)累积计算。
凡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获得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25学分,其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Ⅰ类学分10分;中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获得Ⅰ类学分5学分;省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的中高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10学分;少数民族县及享受少数民族待遇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要求获得Ⅰ类学分;
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初级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Ⅱ类学分25学分;
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获得Ⅱ类学分20学分。
副高理论考试
四十六、 2013年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什么时间考试?
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川人社办发〔2012〕362号)安排,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6日。
四十七、 哪类人员不需要参加考试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