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已办理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提交《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原件)。
14.参加2013年度青岛市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的,须提供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一篇(一式1份)供面试答辩时参考使用[注:论文设封面页(标明档案号、题目、单位、姓名),正文中不准出现姓名和单位;严格按照题目、内容提要、主题词、正文内容的格式书写;是否曾公开发表均可]。论文要求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理论性和专业技术性强;字数在5000字以内;A4 纸型打印,正文使用宋体三号字体;严禁抄袭。
15.报送的材料、证件等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所有复印件均要求使用A4 纸型清晰复印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按相同顺序另行装订成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第一册顺序:学历学位证、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聘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第二册顺序:成果、奖励证书、发表论文、著作(注:按照代表的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排列,并在复印件上按相同的顺序编号,须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填报的内容和顺序一致);
其他材料整理顺序:《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工程系列面试答辩论文、工作总结等。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应履行的手续及要求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分别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同时汇总制作《2013年度申报评审××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使用《青岛市职称申报系统》的系列可从系统导出)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3.需委托评审的,由其具有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4.参加省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报送材料按照省有关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所需材料经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上报至相应的省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三、填报说明
1.申报材料须按要求装入统一印制的材料袋内,实际材料件数与材料目录必须相符。
2.呈报的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评审材料必须由呈报部门负责报送,不得由评审对象本人报送,否则不予受理。
3.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 “无”,不能置空。
4.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 一律使用法定全称,并填写至所在具体工作单位。如:××区(市)××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单位全称“××区(市)××局××单位”,不得填写“××区(市)××局”。
“所从事专业”须按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5.评审表中“任现职后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签字。没有承诺和签字的材料不予受理。
6.“学历”应填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7.“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 × 年 × 月, × 校 × 专业。
8.“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 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 累计聘任5年, 填1998.10/5,中间有间断, 累计聘任3年, 填1998.10/3。
9.“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10.“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⑴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