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2014年山东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的通知
鲁卫中业务字〔2013〕20号
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及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发〔2010〕2号)要求,我厅拟定于2013年12月-2014年3月组织开展2013-2014年我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民族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见附件2)。
5、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以上(或从业10年以上)中医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三)报名时间
各市请于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11月22日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报名工作,于2013年11月29日前汇总后报省卫生厅中医药业务处。
二、报考程序
(一)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递交考生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确有专长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汇总后报省卫生厅。
(三)各市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省卫生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内临床实践技能的命题及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名单报省卫生厅。
(四)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者,参加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的医学综合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