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正式批准注册专业学术期刊认定要点
一、国家管理的期刊
1、由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等国家机关各部委主管或民政部批准的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及所属分会等全国性社会团体(学会、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等部门和单位主管或主办的由中央管理的期刊。
2、期刊必须具有国际标准刊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国际标准刊号代码标识为ISSN××××-××××;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代码标识为CN××-××××/YY(“×”代表数字,“Y”代表英文字母,其中医药卫生类期刊“/”后标记一般为“R”)。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前面部分由前缀CN和6位数字组成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6位数字由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负责分配给连续出版物。CN××-××××/YY中间不夹杂英文字母,如“HK”或“H”等。仅有ISSN××××-××××标识,没有CN××-××××标识的论文为非国内正式批准注册的期刊。例如,国内正式批准注册的期刊国际标准刊号代码标识为ISSN 1672-7290,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代码标识为CN 21-1505/R。
3、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6位数的前两位数为地区号,根据期刊编辑出版所在地,依据GB/T2260中的数字码前两位给出。具体为:
11北京 12天津 13河北 14山西 15内蒙古
21辽宁 22吉林 23黑龙江
31上海 32江苏 33浙江 34安徽 35福建
36 江西 37山东
41河南 42湖北 43湖南 44广东 45广西
46海南
50重庆 51四川 52贵州 53云南 54西藏
61陕西 62甘肃 63青海 64宁夏 65新疆
地区号小于11或大于65以及11-65区间的空号都不是新闻出版署批准的正式期刊号中的地区号。
4、期刊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前缀CN后的地区号与编辑出版期刊的地区应一致。
5、刊号中6位数后面的4位数为连续出版的序号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期刊类的4位出版序号介于1000-5999之间(此区间号码有空号),非此区间的序号不是期刊类出版序号。
上述认定要点仅为鉴别国内正式批准注册期刊的基本要点,不能排除个别期刊虽然符合以上认定要点,但是存在盗用其它期刊刊号、编印假刊号、刊名与刊号不符等情况。
二、省级管理的期刊
1、由省卫生厅等省级政府各部门或经省民政厅批准的省医学会等省级社会团体组织等部门和单位主管或主办的由地方管理的期刊。
2、具备第一条中的第2-5项条件。
三、认定国内正式批准注册期刊部门
《国内正式批准注册专业学术期刊认定要点》仅供参考。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综合处为认定国内正式批准注册期刊、学报的权威部门,查询电话:010-65212787、010-65127836、010-65212784、010-65212785;辽宁省省内所办期刊、学报查询部门为辽宁省新闻出版局报刊出版管理处,咨询电话:024-23262060。
详细信息:辽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论文规定和要求(辽卫函字[2004]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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