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皮肤科)
皮肤科专业
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熟练掌握与皮肤有关的结缔组织病、大疱性皮肤病的诊断和治疗。
2、熟练掌握剥脱性皮炎、重症多形红斑、大疱性表皮松解症等重症药物性皮炎的诊断和治疗。
3、掌握性传播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能解决临床疑难病例。
4、掌握各种皮肤变应原检测的意义和方法。
5、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科研工作和论文撰写。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熟练掌握皮肤科常规手术、电灼(或激光)等治疗技术。
2、熟练掌握药物损害内注射、刮疣等治疗操作。
3、掌握冷冻治疗技术。
4、掌握斑贴试验方法及临床意义。
5、正确地进行皮肤组织病理的诊断工作。
6、正确地进行皮肤真菌的镜检、培养和菌种鉴定工作。
7、掌握与皮肤病有关的自身抗体检查方法及临床意义。
8、掌握性传播疾病实验室诊断方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能正确分析报告并作出处理。
9、掌握皮肤免疫病理的方法及临床意义。
10、正确进行皮肤淋巴瘤相关疾病的诊断,了解免疫组化的诊断方法。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熟练掌握皮肤科各种诊断治疗技术,在皮肤病理、医学真菌、皮肤免疫、性传播疾病、皮肤美容、皮肤外科等某方面有一定的专长,并且其医疗技术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副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掌握与皮肤有关的结缔组织病的诊断和治疗。
2、掌握常见药物性皮炎的诊断和治疗。
3、掌握性传播疾病的诊疗规范和治疗推荐方案。
4、掌握各种皮肤变应原检测的意义和方法。
5、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专科诊疗工作及科研。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熟练掌握皮肤科常规手术及电灼(或激光)等治疗技术。
2、熟练掌握药物损害内注射、刮疣等治疗等操作。
3、掌握冷冻治疗技术。
4、掌握紫外光治疗技术。
5、掌握斑贴试验方法及临床意义。
6、熟悉皮肤组织病理适应症、取材方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正确阅读病理报告。
7、掌握皮肤真菌的镜检和培养工作。
8、掌握与皮肤病有关的自身抗体检查方法及临床意义。
9、掌握性传播疾病实验室诊断方法,能正确分析报告并作出处理。
10、掌握大疱性皮肤病的诊断与治疗。
(三)工作质量
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有经管住院患者诊治经验,能承担二线值班并独立进行院内会诊,能解决下级医师在本专业范围内遇到的常见疑难问题。技术操作熟练、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低、效果好,医疗技术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详细信息:《江西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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