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事考试职称网关于开展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职办〔2014〕4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自治区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自治区直属、中直驻桂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为做好2014年度广西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部署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但其户口或人事档案存放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申报手续,也可经所在单位考核,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市以上职改(人事)部门确认,按规定程序报送各级各系列评委会审核后,申报参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程序
1、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严格依据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及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由所在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并经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职改部门逐级审核后,报送至相应系列评审委员会。各级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应对申报程序及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按照评审委员会管辖范围接受申报。
2、外省、中直驻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广西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并送相应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各地区(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本地区(部门)尚未组建评审委员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参照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除另有规定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转正定职、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等基本条件和程序,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三)评审时间安排
1、2014年5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
2、6月至7月为各单位、各系列人事(职改)部门收集、审核、公示、审议、呈报材料阶段。
3、除受国家、自治区重大职称改革或政策调整外,教育系统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应在8月底之前完成评审,卫生系列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应在10月底前完成评审。其他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应在11月底之前完成评审。请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根据评审时间安排,及时对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作出部署,并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文件报送自治区职改办备案(纸质文件1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邮箱:gx_zgb@163.com),自治区职改办将通过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网站统一发布相关信息。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由各市、各部门自行安排,但原则上应在年内完成。
4、11月至12月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公布阶段,中、初级职称审批公布也应在12月底前完成。
(四)评审委员会的组织评审
1、全区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2〕143号)要求,加大评委选拔力度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及时调整评委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评委培训力度,使入库评委满足评审工作要求。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应加强评委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评审期间封闭管理要求。
2、严格落实评委会集体评议原则。各级评委会在评议前,应根据职称政策,结合系列及申报人员的特点,研究确定统一的评审标准及评议原则。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应结合本系列评审特点,科学规范组织评审工作,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