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生人才网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厅局、各省属高等学校人事(职改)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申报
2014年度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申报,原则上仍然按照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差额申报的要求进行。
1、事业单位(含中学)有空缺岗位的,须由各市州、省直各厅局、各省属本科院校汇总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件1)及《2014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2)报省职改办。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但以下情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经市州、省直厅局、省属本科院校同意后报省职改办。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确实需要申报的,由所在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3)、《201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附件4)。
(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2015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5)、《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015年底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6)。
3、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核准的各系列年度高级职称评审总职数,自行确定申报岗位(专业),并按照“对岗申报”的要求,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
各市州、省直各厅局、各省属本科院校根据所属单位各系列的专业申报情况,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 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报省职改办备案。
事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渠道严格按湘人社发〔2013〕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非事业单位的高级职称申报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按原办法执行。
2、民办教育机构、非公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已进行人事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