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局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开发(度假)园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市管民营医院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昆明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将于8月完成,现将2014年度有关申报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说明
1.申报范围对象及基本申报条件,按云人专〔2003〕8号(附件1)规定的申报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执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2.凡申报主任护师职称者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与医、药、技系列申报正高级职称条件一致,必须具有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或取得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担任副主任护师工作不少于5年,并按照聘用本专业岗位履职年限申报。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申报临床医学类别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现有的职称专业、聘任的职称专业、医师执业注册中的执业范围、现从事的岗位专业四者相一致才能申报。不一致的申报副高级须在中级进行转岗考试,申报正高级须在副高级进行转岗考评。
4.履职年限以聘书上的聘任时间计算到2014年8月,足年足月。
5.计算机、外语在上报材料时必须具有合格证或是2014年成绩通知单。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按云人〔2007〕11号(附件2)和昆人通〔2011〕310号(附件3)执行,免试者需报免试申请表。
6.本人学历专业须与申报评审的专业一致。卫生事业管理专业不作为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依据。申报医技类的学历须为医学类或医技类专业,护理专业不作为申报医技类的学历依据。
7.申报人员的学历须通过省教育厅认证,或选择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并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出来。
8.申报专业见附件8所列97个专业名称。所列专业中履职期间的进修学习以结业证书或进修人员登记表为准,进修学习的内容须与所申报评审的专业一致或相近。在职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或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的学习,不作为履职期间进修学习的依据。
9.讲座内容须与所申报评审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10.申报评审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履现职期间到基层卫生机构服务累计满一年才能申报。
11.破格申报的材料与正常申报的材料一致(详见附件4、附件5)。
二、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1.所在单位在昆明地区注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在非公经济组织工作1年以上,并按规定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鉴证),或在单位《劳动合同鉴证名册》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进行申报评审。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不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