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专发〔2014〕2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上海市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平审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7月3日
上海市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办法
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9〕13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为促进和完善本市社区卫生“六位一体”服务模式发展,提升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评审机构
本市设立卫生系列社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卫生高评委”),负责本市社区卫生主任医(药、护、技)师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区卫生高评办”)设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专职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受理申报范围(按规定已办理延迟退休手续的除外,但申报时需提供延迟退休审批表X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态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按规定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并已注册,其中医师类申报人员还应按要求参加医师定期考核且合格。
(二)学历和资历
1.申报社区卫生正高级职称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卫生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后受聘副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
(之)1959年12月31日前出生、具有卫生类专业大专学历(含高等医学院校1970-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的人员,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后受聘副高级职务7年及以上。
2.申报社区卫生副高级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卫生类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2年及以上。
(2)具有卫生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4年及以上。
(3)具有卫生类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5年及以上。
(4)具有卫生类专业大专学历(含高等医学院校1970—1976年入学的毕业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中级职务7年及以上。
(三)专业实践经历
申报人员须完成单位规定的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疾病防治、社区康复、社区护理、社区重点人群保健、社区计划生育指导等专业工作,原则上每年参加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少于200个工作曰,其中,参加日常门诊工作时间不少于104个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