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卫办人[2014]1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4〕189号)精神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为做好今年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实施
本次全省考试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承担。各市卫生局负责本市考点的考务工作,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省直考点的考务工作。
二、考点设置
全省11个市各设1个考点,省直设1个考点。各市考点必须设在设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并尽早落实机考机构(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非在杭省级单位参加所在市的考试,请有关单位直接与当地卫生局联系。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对象
各市、各有关单位中级和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五、试卷情况
副高级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3种,正高级题型为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2种。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申报综合组评审人员加试卫生管理知识1小时),试卷总分为100分。
六、机考练习
八、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10月份在浙江卫生信息网(www.zjwst.gov.cn)上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九、上报材料
要求各市卫生局、省级单位(不包括参加所在市考试的单位)在8月10日前将《机考机构各试室情况表》(附件2)、《考试人员报考信息汇总表》(附件3)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免考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申报综合组评审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5)各1份上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稿。
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有关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和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联系人:黄卫华
联系电话:0571-87709029
电子邮箱:hzhwh@126.com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丛春然
联系电话:0571-87567812
4.免考人员基本情表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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