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按照人社部有关文件要求,对达到离退休年龄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外),我评委会不再对其进行职称评审。
11.为了更好的了解和掌握申评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组织申报参评人员时,本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领导小组(单位领导、专家、人事、纪检等人员),对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申评人员按专业进行排序(内科、外科、医学影像、临床检验、中医内科、中医外科、药学、卫生检验、护理)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排序结果将作为高评委会例会评审的参考依据。申报单位无排序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12.今年的评审材料和职称证书由高评委会办公室统一返回,返还证书和材料时间为10月下旬。地点:省卫生厅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四楼(长春中医药大学女生宿舍楼)红旗街虎林路和光胡同476号。
本通知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附件均在吉林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中下载。
附件:(下载附件)
1.2014年度各市(州)、各单位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时间表
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申报材料(档案袋封面目录)
6.吉林省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6月9日
更多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评审相关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