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申报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应提供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省级高评委受理的申报材料)
一、应提供的材料和顺序
(一)单位应提供的材料(一份)
1.各市、州人社局、卫生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评审委托函。
2.各市、州人社局、卫生局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贵州省2014年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名册》(附件5)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或《贵州省2014年基层“申请认定”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名册》(附件6),以及Excel电子文档。
3.各市、州人社、卫生局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申报人员材料公示报告及名单。
4.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12)
5.《贵州省申报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材料对照检查表》(附件13)
(二)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为使申报人员顺利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有利于评审工作开展,可将材料做如下分类整理。
1.材料一:不需装订的材料(可暂用拉杆活页文件夹列装)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①破格申报评审对象,需在《评审表》上注明“破格”字样;
②为保证申报评审材料的严肃性,所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必须是省人社厅统一规定的A4格式表格,双面打印后粘贴成本;
(2)《贵州省2014年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材料审查表》(附件7)一份(Word格式A3幅面打印)。
(3) 《贵州省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业务技术工作量化细化登记审核表》(附件2)及附页一份;
(4)规定的任职年限内每年度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及市、州卫生局或主管部门的印章)。
(5)达到“县级放宽申报条件”申报副高级资格人员,填写《贵州省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推荐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见附件9),经逐级审核推荐。
(6)达到基层“申请认定”副高级资格条件人员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填写《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附件10),经逐级审核推荐认定。
(7)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