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
黔卫计发(2014)22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党工委政治部,仁怀市、威宁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口计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59号)和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安排的意见》(黔卫计发〔2014〕21号)精神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申报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均须参加全省组织的卫生专业实践能力考试。现就组织开展2014年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考试的组织管理(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考试)工作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由各市州卫生计生、人社行政部门共同组成考点,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考试考务工作。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考务管理;同时作为省直考点,负责受理省直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申报评审2014年度卫生专业正、副高级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均须报名参加我省组织的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基层“申请认定”副高级资格人员,不需参加副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三、考试内容、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二)专业、级别设置。2014年我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
践能力考试共设置心血管内科等112个考试专业(见《2014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附件1)。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专业选择。申报人(以下称为“考生”)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见《2014年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附件2)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个人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附件1所列专业之外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
(四)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整个答题过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