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47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高级职称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327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度全市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从9月正式启动,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和办法推荐。全市申报高级职称的评审材料要在9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审查。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为9月至11月(见附件)。市直中级职称评审材料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审查,中级评审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市直初级职称审核备案时间为12月21日至12月31日。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实行考试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截止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高、中级职称的计算时间为9月1日。
三、强化基层单位推荐。各基层单位要重视推荐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荐办法,推荐中引入竞争机制,避免推荐工作流于形式;要设立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在推荐工作中需严格执行回避原则,推荐人员需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能予以推荐;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严格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各级主管部门要提升对资格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制定审查办法,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管理,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五、净化职称评审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弄虚作假行为的办法,综合利用网络等现代化方式,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在职称推荐、审查和评审过程中,如对申报人员学历、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知网”等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对弄虚作假或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已获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如为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在哈市香坊区赣水路12-6号,电话0451-82332055)。从今年开始,高、中、初级的申报和备案都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或学历认证书。
六、完善评审委员会设置。从今年开始,取消国土资源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增设土地测绘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土地工程、地质测量与绘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委托省国土资源厅组建;增设地质矿产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探矿工程、地质实验测试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委托省地质矿产局组建;上述专业的评审标准仍旧按照《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国土资源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七、认真做好职称考试工作。各级人社职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外语、计算机等职称考试成绩进行备案管理;要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证书发放,确保职称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八、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各级职称战线工作人员要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增强服务观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抓好政策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切实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
九、按照“看实绩、重实效”的精神,对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确有专长并获得业内专家认可的,尤其工作在农林牧渔等基层一线的优秀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等条件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材料时间截止到9月30日。
十、《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高级职称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4〕327号)要求提交工资兑现登记表,所以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里,必须准备“工资兑现登记表”。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申报人员要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遇以下情况将不予核准:主管部门未填写审核意见或不盖公章,未填写基层推荐票和年度考核结果,无外语和计算机成绩且不提供免试审批表,后取得学历专业不对口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未填写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真实性承诺等。
十一、从今年开始,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管理平台”填报资料,否则评委会将无法接收申报人员信息。请各单位自行登录“http://1.62.89.38:8888”注册,各位申报职称人员自行填报资料。如有问题可在“事业单位报表群”咨询,群号:290262256(本群只接收各单位劳资人员加入,各县(市、区)请咨询当地职称管理部门)。
十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是申报上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供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教育、卫生、会计、审计、出版和非医疗机构药学系统参加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人员,需提供本行业规定的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佐证材料。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知识更新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先申请评审,但暂缓核准,在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或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佐证材料后,方可按职称工作管理权限进行核准,印发任职文件和颁发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时间仍按2014年9月1日计算。各地、各部门在职称推荐和评审中,要对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情况如实记载在册,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工作。
《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已更新,各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务必在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前下载更新,或重新安装更新后的系统,并通过更新后的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的信息。下载网址为: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职称评审专题→资源下载专区。
附件:1.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7日
详细信息: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卫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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