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正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 专业理论知识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深刻领会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深入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积极吸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工作实践;全面熟悉相关专业的理论和应用知识。
二、 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 任副高级任职资格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35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二) 具有对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专题课讲座。
(三) 具有独立承担或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四) 具有较好的文字能力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能够规范书写与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和资料。
(五) 专业能力
1、 临床医学专业
(3) 西医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工作,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4) 医学辅助技术专业: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能掌握和应用最新技术,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2、 中医专业
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主持、指导本专业复杂疑难病症的诊治及技术难题攻关,能承担院内、外会诊工作,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3、 预防医学专业
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精通本专业业务,熟练解决日常监测、评价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灾害性事件的疑难技衣问题,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4、 中西药专业
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
力,全面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特点,能独立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对新药有较高的评价能力,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5、 护理专业
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精湛的技术操作能力,精通护理专业技术,能熟练、正确地解决复杂疑难疾病及新发现疾病的重大护理技术问题,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6、 法医专业
在本专业领域有所专长和特长,具有丰富的法医工作经验,能解决重大疑难的法医技术问题,能全面指导本专业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三、 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主持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且课题巳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二) 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二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三) 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其中需有3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县、乡和社区医疗卫生、公安和司法等机构的申报人员,上述条件中的论文要求可分别降低1篇。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五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六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专业的。第十七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均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八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第十九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更多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考试评审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