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通知 粤卫办函〔2015〕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部属驻穗及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改革和完善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的通知》(粤人发〔2005〕3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人社函〔2011〕522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以下简称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原则
实践能力考试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受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或省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派遣,参加援外、援藏、援疆以及其它救灾、援建、国际救援等特殊援助任务,且援助任务为连续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当年的实践能力考试时间在执行援助任务期间无法参加考试的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当年可免于考试,直接参加当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六)参加实践能力考试的男满58岁、女满53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不论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可申报当年度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成绩当年有效,并作为当年度评审的参考依据。
(七)为体现对农村卫生人才的倾斜,14个经济欠发达地市(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下同)及江门恩平市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的技术人员,在其他人员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5分作为考试合格分数线,合格成绩当年有效。上述人员不含县城或区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计生服务所的人员,乡镇卫生院名称必须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名称一致。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已经调离欠发达地市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降分后合格的成绩,不能作为申报评审的有效依据。
三、考试内容